爸爸你别走,爸爸你别走。
他走了之后,派出所的人过来了,问我有没有亲戚,我摇了摇头,妈妈走了,爷爷奶奶早就没了,外公外婆我从来没见过,我没有亲戚。
然后院子里的邻居们都过来了,隔壁的李奶奶拉着我的手,抹着眼泪说,可怜的孩子,以后来奶奶家吃饭,奶奶吃一口,就有你一口。对面的王叔,是工地上的工人,给我拿了他儿子的旧衣服,说,砚砚,你看,这衣服你穿刚好,暖和。还有楼下的张阿姨,给我拿了几个馒头,说,孩子,饿了就吃。
我就这么,吃百家饭长大了。
那时候我才六岁,什么都不会,李奶奶家有三个孙子,我不敢多吃,每次都只吃一点点,怕给她添麻烦。王叔家的儿子比我大,总是欺负我,抢我的东西,我也不敢还手,只能躲着。
后来我大点了,七岁,我就开始自己赚钱了,我去捡垃圾,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,背着个破麻袋,去翻小区的垃圾桶,捡瓶子,捡纸壳,然后拿到废品站去卖,一天能赚个块八毛的,够我买两个馒头。
冬天的时候,特别冷,垃圾桶里都是冰碴子,我的手伸进去,冻得钻心疼,没几天,手就冻裂了,口子很深,流血,我就找了点破布,裹着,继续捡。那时候我想,要是妈妈在的话,会不会给我买个手套?会不会给我涂药?但是很快我就把这个念头压下去了,她要是在乎我,就不会走了。
后来我九岁的时候,捡垃圾赚的钱不够了,我就去餐馆洗碗,在一家小餐馆,后厨的师傅很凶,每天让我洗一大堆盘子,洗不完就打我,骂我是没人要的野种。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盘子,他扣了我半个月的工资,我那时候连馒头都买不起了,饿了三天,最后还是餐馆的老板娘看我可怜,偷偷给了我两个包子。
再后来,我十二岁的时候,餐馆的老板说我太小了,不敢用我了,把我赶走了。我没地方去,就开始流浪,沿着公路走,走到哪算哪,晚上就睡在桥洞底下,盖着捡来的破被子,冬天的时候,冷得睡不着,就缩成一团,数星星。我还去要过饭,在火车站,给人磕头,要一块钱,买个馒头吃,有很多人骂我是骗子,踢我,但是也有好人,给我点吃的。
我就这么流浪了好几年,直到我十八岁,我去了工地,搬砖,扛水泥,扛着一百斤的水泥袋,爬楼,爬个五六层,累得瘫在地上,吐得要死。工头看我能吃苦,就留下了我,我终于有个地方住了,虽然是工地上的板房,夏天热得要死,冬天冷得要命,但是我很满足,至少,我有个地方能睡觉,能吃饱饭了。
那时候我就开始自学,我知道,我不能一辈子搬砖,我要出头。我从废品站捡了很多旧书,课本,管理的,金融的,晚上干完活,就着板房里昏黄的灯,一点点看,看不懂的就查字典,一点点学。
那些日子,我从来没敢想过,我的妈妈,会是台上光芒万丈的天后,会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名流。我那时候,最大的愿望,就是能吃饱饭,能有个自己的房子,不用再流浪,不用再捡垃圾。
我以为,我这辈子,都不会再见到她了。
第 3 章 张哥带我闯出来的路
手机又响了,是张哥的电话,我接了,他说:“小砚,你干嘛呢?苏晚晴那边到底怎么回事?她刚才还问我你呢。”
我笑了笑,说:“没什么,不认识她,可能是认错人了吧。”
张哥哦了一声,说:“哦,那行,你赶紧回来,刚才有个投资佬,想跟你聊聊,我给你留着了。”
我说:“好,我马上过去。”
挂了电话,我想起二十五岁那年,遇到张哥的事。
那时候我刚从工地下来,在工地旁边的小餐馆打零工,洗碗,端盘子,那时候我已经自学了好几年了,攒了点钱,想自己做点什么,但是没门路。
那天张哥过来,他那时候刚创业,做建材,来这边谈生意,谈完了,点了一碗面,坐在那里吃。我擦桌子的时候,腿上放着一本旧的《管理学》,是我从废品站捡的,我没事的时候就看。
他看到了,愣了一下,问我:“小伙子,你还看这个?”
我有点不好意思,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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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无人认领的我》一看就是作者的用心之作,每一个章节处都有惊喜在等着我们。真的很想夸赞一下春来燕回的写作能力,太喜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