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生长在缅北边境。
我们村里有个傻子,犯起病来乱刀砍人。
村民对他避而远之,我却喜欢和他玩。
因为我知道,他不是傻子。
傻子叫傻根。
乱糟糟的中长发遮面。
住在村里废弃的井盖屋里。
傻根犯起病来双目猩红,见人就砍。
有时候惹急了连自己都砍。
边境小镇本就因毒贩猖獗而人心惶惶,加上傻根的到来更加令村民胆战心惊。
起初村民联合起来拿铁叉将他赶走,没过几天他又回来了。
老人说,傻子犟,认了屋,赶不走了。
废弃井盖屋从此成了村里的禁地,没人敢去哪里。
人们远离他之后,他开始变得安静。
除了和狗抢食阿巴几句,平时都蹲在井屋里不出门。
久而久之,村里人索性不再赶他走了,任由他自生自灭。
我和傻根产生交集是他来到村里的第五年。
彼时村里来了一帮面目凶狠,体格强壮的男人。
他们腰间有枪型硬物鼓出,这些人打眼一瞧就是亡命之徒。
看过《我在缅北的生死瞬间》前几章之后已经决定追下去了,这应该是我最近看的非常出彩的一部小说了,其中主角费笙的个性我很喜欢,真的是推荐给大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