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爹得了李明昭的许诺,不再拘着江明月。
任由她作天作地的胡闹。
即使她因丫鬟没端稳滚烫的茶水,洒到她最喜欢的那件裙裾上,便挥剑斩了丫鬟双手。
我站在一旁,惊骇地僵硬全身。
她掸了掸剑上血迹,无视丫鬟倒在地上痛哭哀嚎的声音,指着裙裾上那点湿润,居高临下的对我说。
「舔干净。」
我没有拒绝,一秒都没有。
舔的干干净净。
她笑的前仰后合,说我像条狗。
我只能忍着卖笑。
没有能力和权势以前,所有的清高脾气,都是催命符。
我顺利的「大病一场」,高烧不退。
与此同时,长安街上,小王爷设了擂台比武。
获胜的那人,叫赵遂,不仅能百步穿杨,还剑术其绝。
他一个白丁出身,竟然将一众贵族王孙打得落花流水。
他潇洒得赢得了比赛,有围观的姑娘大胆示爱。
他不为所动,坦然道。
「我心有所属,不能娶你。」
姑娘问他心属何人,他答,江家明月。
此言一出,关于江明月的追捧羡慕又多了许多。
世人总以男人爱慕的数量,来确定这个女子某些方面的成功。
江明月喜爱剑术,求人切磋一直都不尽兴。
陪练的师傅,自然不敢真的和她打。
她性情无常,动起怒来,杀人也不是没有过。
她策马去找那个在大庭广众之下敢公然对她示爱的男人。
要知道,自从她与李明昭定下婚事后,全京城的男子都离她远运的。
她还没有见过这样大胆的人。
她开始对他好奇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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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部小说《不争》让我又爱又恨,有时候读着读着眼泪就湿了眼眶,有时候心中又有莫名的兴奋,很佩服作者佚名竟然把一个理性的我变得如此感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