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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,我简单收拾了几件衣物和随身用品就走了,甚至连一分钱都没敢拿。
然而真正离开了那个家,我突然发现自己在这个繁华落寞的城市毫无地方可去。
当初陈哲野还是个毛头小子,只凭着一腔热血和要对我负责的心思就敢带着我来闯,于是我坚定地陪着他。
头两年陈哲野开发游戏需要每天闷头搞程序,而我这个书呆子什么忙也帮不上,只好低三下四靠体力靠熬夜写稿赚点生活费养他。
久而久之身体也就垮了,这时候陈哲野的事业终于有了点气色,他向我承诺会养我一辈子,于是我心安理得地做起了“陈太太”。
可就像是被富养的金丝雀,关久了如同拥有机械反应,所以打开笼子一时间还不会飞。
我突然有些后悔自己当初怎么能那么笃定他的为人呢,以至于如今连条退路都找不到。
然而在最无助的时候,陈哲野赶来了。
他下车过来伸手牵我,却在被我躲开的时候微微一愣。
“城城,刚刚的事情我可以解释的,别闹了行不行?”
我看他一脸不耐烦的态度,突然回忆起过去陈哲野不顾旁人的眼光追我的时候,永远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,哪怕我再惹他生气。
可现在……原来时间真的会魔法啊。
“陈哲野,我说真的,我们分手吧。”
“分手?分完了然后呢?你去哪儿?你有地儿可去?”
语气中夹杂着不言而喻的挖苦与威胁。
就像是在说:
“你离了我什么都不是,别给脸不要脸。”
我强忍眼泪,在给了他一拳之后对着面前的男人怒目圆睁道:
“我现在就是死也和你没关系。”
说完我提着行李继续往前走,下一秒陈哲野又冲上来,但这次他看了看我什么都没说,话都堵在嗓子眼里,转而掏出一张卡。
“这钱你先拿着,不够再回来。”
又觉得我是在闹脾气吗?
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嘴脸,我突然觉得有些恶心,但还是毫不客气地收下了那张卡。
“第一你记住这钱是我应得的,耗在你身上十年算我自认倒霉;第二我永远不会再回来,我对你的感情还没深到跪舔你的地步。”
“陈哲野,以前我从没认为自己这辈子做错过什么,但现在我有了,十年前答应你……或者是认识你,也许对我来说就是一件错事。”
我转身,在这段即将结束的感情中为自己留足了体面。
望着来往的车流和远处的霓虹灯,我漫无目的地一直向前走,直到筋疲力尽,直到确定身后没人,我才终于卸下伪装,体力不支地倒在地上嚎啕大哭。
十年朝夕,抵不过一句“我后悔了”。
写的挺好的,刚开始读安生南安的《最爱你的那十年》,前面写的挺不错的,不知道后面咋样,嗯,写的挺好看的,挺喜欢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