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男朋友失忆了。
只不过他是选择性失忆,他什么都记得,唯独忘了我。
因为贪吃,我男朋友被送到医院洗胃。
从急救室出来,我看着他苍白的俊脸,忍着没给他一个大耳刮子,温柔地问医生:“他没事吧?”
医生回答:“没啥大问题,住院观察一下就可以回家了。”
结果医生骗了我。
我男朋友回家的时候还好好的,第二天就失忆了。
此时此刻,我和八爪鱼一样黏在他身上,他却一脸受到惊吓的样子:“你谁啊,怎么会在我床上?”
“呵呵,一大早就跟我玩角色扮演呢?”我手指在他健壮的胸膛上绕圈圈,他虽然爱吃,但却很注重身材管理,弘二头肌,腹肌,人鱼线通通都有。
当初答应和他交往,也是因为被他的脸和个人魅力所吸引。
后面坦诚相待之后,发现他身材贼能打,我感觉自己仿佛中了五百万。
他什么都好,有颜有才身材好,整个高质量男性,唯一的缺点就是爱吃,为了一口吃的,能打飞的去另一个国家。
这种说走就走的旅行,没点家底是做不到的。
他捉住我的手:“别动手动脚。”
“呵,平时你巴不得我动手动脚呢,装啥装呢。”我靠过去,结果他闪身躲开,拿起手机就开始打电话:“喂,110吗,有个小偷跑到我家里,女的,年龄大概二十五六左右,长头发,波浪卷,我家地址是……”
我在一旁优哉游哉地看着他。
小样,跟我玩游戏呢。
还挺皮啊。
他打完电话,见我还在床上,竖起剑眉:“警察马上就来,你最好交代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。”
要玩是吧?
我从床上下来,赤着脚来到他面前,踮起脚尖凑近他,“你在床上的时候,可不是这么冷漠的,怎么,穿上裤子就不认人了?”
见我的眼神一直盯着他的胸膛,他赶紧扣上衣服扣子,一脸良家妇男受到侮辱的表情:“你个女流氓,看什么看。”
我:“……”
《男友他套路我》是最近很火的一部小说,看的朋友都说挺好的,我也是来凑热闹,想不到就这样被吸引了。尤其喜欢故事主角林知夏徐然的个性,看后给人很爽的感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