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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如今是探花郎,怎还会想起我这个糟糠妻。
我当垆卖酒,看着他骑着高头大马从我面前目不斜视走过,我把手里的长柄酒提子狠狠掷在酒缸里,这日子也别过了,不如还回我的山上做土匪去的好!
看什么看,没见过女土匪吗?
我二八佳人,长得又美,气质又佳,既会酿酒,又会算账,拿起刀斧还能砍人,像我这样的姑娘,不当土匪岂不是可惜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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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幼跟着我大哥谭如在九峰山上落草为寇,日子其实过得还不错。九峰山上一众兄弟对我兄妹很是尊重,餐餐也必是有酒有肉。
就是可惜总有人在我耳边念叨:“姑娘家岂能一辈子做土匪,不如找个好人家嫁了。”
我年少不懂事,被这话蛊惑,可是看惯了九峰山上的众土匪,我实在是不想嫁个这样的夫君。
老邻居王娘问我想找个什么样的婆家,我假意羞羞答答,其实心里早就已经打定了主意。
“我想嫁个读书郎。”
我自幼贫苦没有家人,被大哥谭如从一众叫花子里捡出来,他当时自己也不过是个稍微长我几岁的大叫花子,又哪能让我读书。
我那时总跑去学堂,偷偷看读书郎们写字吟诗,渐渐就入了扣,从小到大,心里最敬重的莫过于读书人。
女土匪要嫁读书郎,说出去怕是被人笑掉大牙。
偏生就是这么巧,王娘说她邻居有个读书郎,家道中落,但是人又好看,学问又好。想求个贤妻打理家事,让他安心读书。
我大哥当即拍了桌子,“这什么人,也太没有些脸面,竟是要娶妻养他不成?我妹子又不是嫁不出去,怎会倒贴与他?”
王娘噤若寒蝉,我却内心仿佛小鹿乱跳一般。
我知道王娘的那个邻居就是苏成,小时候我总在学堂看见他,他字写得最为潇洒好看,背文章时摇头晃脑,声音就像我们九峰山流下的汩汩山泉。
前些日子,我在山下酒坊卖酒时见过他匆匆赶路。脸被汗水浸得雪白,可是依然风姿翩然,一双眼睛比我最好的酒水还要清亮。
我拦住他,赠他一碗清水解渴,他轻声道谢。仰头喝水时一滴水珠顺着脖颈流下,一直流到我的心上。
我起身去摇谭如的袖子,声音蚊呐般,“大哥,我什么也不会,不过有些积蓄,贴补些也无妨的。”
九峰山土匪头子谭如被气得一张脸通红,指着他不争气的妹妹,恨铁不成钢。
我还是很快如愿嫁了苏成,他穷的叮当响,也没什么可操办的。
不过王娘说和,带来了一块成色并不好的玉牌做聘礼。
催着大哥定了日子,没有花轿,没有吹打,我带着个包袱,骑着九峰山为我准备的马,就孤身下了山。
远远,苏成在村口迎我。
他那日穿了红衣,颜色有些黯淡,可是他穿着却别有一番迫人的气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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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糟了,这次下山捡了个探花郎》这本书太精彩了,各种各样的人物性格都能栩栩如生的描写出来,给作者甜不辣超苏一个大大的赞